壹:工程合約
凡合約或圖上註明為PS板隔熱磨石磚工程,包含所有材料/設備/人力及一切施工器具
貳:一般規定
1. 材料進場施工前應提出廠證明,以確保品質。
2. 施工前應檢送選用廠牌之樣品,施工說明,施工規範,經核可後方可進行施工、進場動作。
3. 本工程為責任施工,承包商應負全部責任,承包商需提供保證,於施工完成後一年內,不可有因材料或施工品質不良,發生鼓起、龜裂問題。(不包含人為因素或不可抗力自然因素)
4. 本設計規範未定部分,由承包商會同相關設計單位訂定。
參:引用標準
| 項 目 | 規範要求 | 測試方法 |
| 導熱係數 | 0.18kcal/m.hr℃以下 | JIS A1412 |
肆:產品規範
1. 本隔熱磚之面層2cm採用花崗石、大理石碎粒及其他石材、水泥、石粉、色料等添加物經研磨粉光而成,底層為PS板隔熱材質 2cm 一體成形。
2. 為確保與底層水泥砂漿結合,避免剝離,影響防熱、防水效能,因此材料須符合導熱係數0.18kcal/m.hr℃以下之隔熱材質。
伍:圖樣
陸:施工說明
1. 檢查施工底層是否堅固無不良附著物、油垢,應確實清理後方可施工(清理動作不在本施工範圍內),如為防水層或其他防水建材,應檢查地坪是否符合施工條件。
2. 施工前應確定高度、範圍或有無特殊施工要求,如洩水施工坡度為1/100….。
3. 施工前地坪應先灑水,水泥砂漿(1:3)比例加水攪拌,確保水泥砂漿與地坪接合。
4. 施工時磚之縱橫線應筆直,磚與磚面交接處平順完整,接邊切除直順。
5. 總面積超過200 ㎡ 時,應每4.5公尺留設約2公分之伸縮縫,用瀝美土或其他防水彈性材料填平。
6. 磚與磚連接縫隙約為7㎜(依要求為準),以水泥砂漿抹平填縫。
7. 施工時應設置警戒帶以管制人員進出,確保施工品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