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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防水工程是在規劃與設計之初就應加以嚴密地考慮在內,否則等建築物起造完了後,處理起來就得事倍功半。因此,當消費者購買的是預售屋時,則正可作較嚴密的要求。然而對消費者而言,要去了解到其防水設計與使用之材料、施工是否得宜,確有其困難之處。因此,我認為消費者在此時,僅須對建商要求:
1、防水須有長期之保固
2、保固的範圍應包含若因漏水而使內裝及設備等受到破壞及將來之復原等損害即可。
但為使將來能避免糾紛,消費者亦應要求在購屋合約中,明確地增列此條款,且於將來交屋時,亦應要求保固切結書。
消費者只要購屋時能適切的要求,防水、漏水不是無法解決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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